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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業
【校外招聘】海口市教育局2012年公開招聘直屬學校教師公告
時間:2012-06-12 00:00:00
根據《海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海府辦[2011]139号)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教育發展和2012年秋季學校需求情況,決定公開招聘一批優秀教師充實我市直屬學校教師隊伍。為做好教師招聘工作,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2010、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曆尚未就業的畢業生;任教滿三年以上(含三年,教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5月31日)的在職教師(含在民辦學校任教且與學校有勞動聘用關系的教師);直屬學校代課教師。
二、招聘學科與人數
招聘各學科教師共110名。
學科 學段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政治 | 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心理 | 合計 |
中學 | 7 | 5 | 13 | 9 | 10 | 3 | 8 | 5 | 3 | 3 | 66 |
小學 | 18 | 14 | 10 | | | | | | | 2 | 44 |
小計 | 25 | 19 | 23 | 9 | 10 | 3 | 8 | 5 | 3 | 5 | 110 |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應聘中學教師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曆、具備相應學科高級中學教師資格;應聘小學教師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曆、具備相應學科小學或中學教師資格。
(三)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後出生);特級教師、國家級骨幹教師以及直屬學校代課教師報考年齡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67年5月31日以後出生)。
(四)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且受到處理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報》、《海口晚報》和海口市教育局網站(www.hkjy.cn)、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hihk.lss.gov.cn)發布。招聘過程的相關信息在市教育局網站發布,不另行通知。
(二)組織報名
報名時間:6月14日-18日
報名地點:海口市海甸三西路15号海口市考試中心一号窗口(本省戶籍人員須到窗口現場報名,外省戶籍人員可通過網上或郵寄報名,網上報名人員需通過報名電話予以确認)。應聘人員通過郵寄(以報名截止日前收到為準)或電子郵件報名的,若符合條件,考試前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審核(原件審核後退還),逾期不予确認取消報名資格。報名人員需填寫《2012年海口市直屬學校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畢業生提供以下材料:畢業證(應屆畢業暫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提供學校證明)、個人簡曆1份、居民身份證、學曆證、教師資格證(以上材料經審核原件後提交複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照片3張;在職教師提供以下材料: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和流動的證明、教師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學曆、職稱和相應的獲獎證書(以上材料經審核原件後提交複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照片3張。每個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應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材料不齊者不得報名(網上報名人員須上傳所有材料)。提供虛假報名材料或不按招聘對象身份類别報考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後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報名材料不退還。
(三)資格審查
時間:6月19日-23日
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每個招聘崗位與應聘該崗位審查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報名應聘人員未達到1:3比例的,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後才能進行考試。
(四)組織考試
1.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考試地點: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59号海南華僑中學(高中部)。
3.考試内容:任教學科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理論、教育教學能力。
4.考試方式:分筆試、面試兩個部分。
筆試實行百分制,占綜合成績40%,重點測試應聘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
面試(含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實行百分制,占綜合成績60%。筆試結束後,市教育局公開發布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崗位1:2(招聘崗位10名及以上)或1:3(招聘崗位9名及以下)的比例确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考生,同時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海口市教育局的網站公布。
5.特級教師和國家級骨幹教師,免考試,直接考核選調。
五、考察和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選,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察。
根據考察情況确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标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标準執行。
應聘人員經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額由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确定拟聘人員和公示招聘結果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擇優确定拟聘用人員,并按程序在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
七、辦理聘用手續
拟聘用人員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程序報市人社局核準,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聘用的教師,試用期三個月(屬畢業生的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聘用待遇
聘用人員按事業單位有關工資制度進行管理。
九、工作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口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各項紀律規定。
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紀委派駐組的指導和監督,自覺接受群衆監督。
十、聯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長濱路海口市第二行政辦公區18号樓南樓海口市教育局人事處
郵編:570135
電話:0898-68724598、0898-68724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