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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招聘】湖南省婁底市市直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

湖南省婁底市市直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建立 “公開、公平、競争、擇優”的用人機制,促進教育事業協調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市直學校教師隊伍編制、崗位需求以及師資結構等情況,經有關部門批準,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中小學教師,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職位
公開招聘教師 66名,招聘職位詳見附件。每名報考人員隻能報考一個職位,同一職位招考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不得小于 1:3,對特殊職位達不到該比例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适當降低比例。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 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後出生);
2.政治思想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服從分配,無違法和嚴重違紀記錄;
3.五官端正,肢體健全,口齒清楚,身高男 1.55米及以上,女1.5米及以上,身體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師崗位職責的能力;
4.普通話達到合格要求:報考語文、幼兒教師(不含幼兒體育、幼兒舞蹈)崗位的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報考其他教師崗位的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二)其他條件
1.報考初中教師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曆,并取得學位證書;
2)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所學專業符合報考科目的要求。
2.報考小學教師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曆或第一學曆為全日制中等師範畢業,現擁有大專以上學曆;
2)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所學專業符合報考科目的要求。
3.報考幼兒教師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曆的學前教育專業或第一學曆為全日制中等師範幼兒教育專業且現有大專以上學曆并具有2年以上幼兒教育工作經曆;
2)具有幼兒教師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舞蹈教師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曆的舞蹈專業。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2年 6月13日1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婁底市第一職業中學 (婁底工貿職業中專)。
(三)報名要求:符合招聘條件的對象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及其他所需證件的原件、複印件和 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4張報名。在職教師須持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有效證明報名;其他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有效證明報名;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和畢業成績單報名,筆試、面試過關進入體檢程序前須持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複印件送交市教育局人事科審核,逾期未交的,取消體檢資格。所有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婁底市市直學校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申請表》,報名時須現場攝像,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收費标準:以物價部門批複為準。
(五)領取準考證要求: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和繳費發票于 2012年7月2日至3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領取,逾期未領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為 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一)筆試
1.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 筆試内容:筆試為專業知識,總分 100分。
專業知識考試範圍: ①報考初中教師的筆試内容為婁底市直初中、高中現行教材(初中、高中内容原則上各占50%);②報考小學語文和數學教師的筆試内容分别為婁底市直學校小學、初中語文和數學現行教材(小學、初中内容原則上各占50%);報考小學音樂、政治、體育(包括幼兒體育)、美術、信息技術教師的筆試内容為婁底市直學校初中、高中現行教材(初中、高中内容原則上各占50%);報考小學科學教師的筆試内容為婁底市直小學科學,初中、高中物理和化學現行教材,小學科學内容原則上占30%,初中、高中物理和化學内容原則上占70%(初中、高中物理和化學内容原則上各占50%);③報考幼兒教師(包括幼兒舞蹈)的筆試内容為幼兒教育基本教材,包括學前兒童音樂教育、學前兒童健康教育、學前兒童科學教育、學前兒童美術教育、學前兒童語言教育。
3. 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婁底人社信息網、婁底教育網和市教育局辦事公開欄予以公布。
(二)面試
1. 面試對象
1)面試對象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确定。對達不到該比例的特殊崗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适當降低參加面試人員比例;如果按1:1的比例參加面試的,其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不含60分)。
2)确定的面試人選名單,在婁底人社信息網、婁底教育網和市教育局辦事公開欄予以公布。
3)收費标準:參與面試人員需繳面試費,以物價部門批複為準。
2. 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
3. 面試形式:面試采取講課的形式進行(幼兒舞蹈類考生以才藝展示為主,占面試總成績的 60%),講課内容為相關專業課程。從外市州選聘相關專業教師組成面試評審小組進行評審,由有關職能部門實行監督。每個評審小組為7人。面試成績采用100分制,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即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
(三)綜合成績公布:将筆試和面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後(均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形成綜合成績,在婁底人社信息網、婁底教育網和市教育局辦事公開欄予以公布。
五、體檢
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報考職位數按 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确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體檢标準按原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湘人發〔2007〕202号)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号)的規定執行。若出現體檢不合的情況,則在報考同一職位參加了面試的考生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每個職位遞補不超過2次。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六、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如考核因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體檢遞補辦法确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後遞補為考核對象,每個職位遞補不超過 2次。
七、公示
考生考核合格後為拟聘對象,在婁底人社信息網、婁底教育網和市教育局辦事公開欄進行為期 7天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确定為聘用對象;并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由市教育局分派到市直學校,不服從分派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在職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解聘。
九、紀律要求
報考者要嚴格遵守招考紀律,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要真實準确,符合報考規定。凡考場作弊、弄虛作假、僞造學曆等及不服從安排和無理取鬧者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情節嚴重者,将依法依紀懲處。凡參考人員有作弊的,一經查實,三年内不準參加市直學校教師公開招考。
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12年婁底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職數表 upload/news/201206/20120605011530878062.xls
婁底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2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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