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网站太阳集团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評審細則(1)
時間:2020-10-28 19:00:00
2003网站太阳集团文件
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助[2020] 2号
2003网站太阳集团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認定工作細則
為增強我院資助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保證各項資助工作落到實處,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資助資源,發揮資助育人功能,激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自強自立、勤奮學習、勇于創新、熱愛學校、報效祖國。根據《省教育廳等八部門關于印發<湖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教發〔2019〕30号)《湖南科技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法(修訂)》(科大政發〔2018〕151号)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關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制定2003网站太阳集团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細則如下:
一、認定對象
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認定比例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當年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總人數的30%;認定等級依據學生困難程度設置特别困難、困難和一般困難三個檔次。
三、認定條件
依照《湖南科技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辦法(修訂)》(科大政發〔2018〕151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基本條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應依據其家庭經濟狀況,不加入其他非經濟因素。具有學籍但已辍學或休學的學生,在辍學或休學期間暫停認定資格。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為特别困難、困難和一般困難三個等級,主要依據以下因素進行認定。
1. 家庭經濟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資産、負債等情況;
2. 特殊群體因素。主要是指是否屬于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烈士子女、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建檔立卡困難職工子女、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情況;
3. 突發狀況因素。主要是指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等情況;
4. 家庭負擔因素。主要是指贍養老人、撫養子女、教育支出、醫療支出等情況;
5. 學生消費因素。主要是指學生消費的金額、結構等情況;
6. 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素。主要指學生戶籍地經濟發展水平、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學校所在地物價水平及學校收費标準等情況。
(二)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定為特别困難等級。
1. 屬于扶貧部門認定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2. 屬于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3. 屬于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的烈士子女;
4. 屬于殘聯部門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或殘疾人子女;
5. 屬于工會部門認定的建檔立卡困難職工子女;
6. 因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而導緻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
7. 學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需要承擔巨額醫療費用,造成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
8. 因其他原因導緻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
(三)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定為困難等級。
1. 學生消費支出明顯低于本地或本校學生平均水平,難以滿足學習和生活基本需要的;
2. 家庭經濟收入低于當地平均水平,且家庭成員有殘疾人或因患病需要承擔大額醫療費用的;
3. 單親家庭且與學生共同生活的父(母)親經濟收入低于當地平均收入水平的;
4. 因遭受自然災害、突發意外事件而導緻家庭經濟比較困難的;
5. 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四)不具備特别困難等級、困難等級所列情形,但家庭經濟收入偏低或者家庭經濟負擔較重,不能滿足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和基本生活支出的,認定為一般困難等級。
(五)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納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範圍,已經通過認定的,應取消其資助資格。
1. 思想政治素質低劣或道德品質敗壞,且屢教不改的;
2. 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且屢教不改的;
3. 學生或監護人惡意提供虛假信息,隐瞞本人或其家庭資産或收入的;
4. 學生日常消費明顯高出本校學生整體水平,經常使用高檔奢侈品或者進行高消費的;
5. 其他不适宜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
四、認定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實事求是、流程規範有序;堅持班級民主評議、學院評定和學校審核相結合的原則。
五、認定機構
1、學院成立資助工作小組,由黨委副書記任組長,組員包括學院資助工作負責人、系部負責人、輔導員、班主任、學生代表(5名)。工作小組成立後,其成員名單在院内公示5天。工作小組負責我院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
2、班級成立資助評議小組,評議小組以班級為單位,班主任為組長,學生幹部代表、普通學生代表擔任成員(普通學生代表人數不少于班級人數的1/3,由全班同學選舉産生,不能是被評議對象,學生代表具有廣泛性),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後,其成員名應在班級範圍内公示5天,評議小組負責本班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格初步認定以及民主評議等工作。學院資助工作負責人對各班班級認定工作指導和監督,勤工助學部成員對各班貧困生人數進行清單、等級分類。
3、校資助辦公室全面指導、督查、審核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
六、認定程序
1、班級成立資助評議小組,評議小組以班級為單位,班主任為組長,學生幹部代表、普通學生代表擔任成員(普通學生代表人數不少于班級人數的1/3,由全班同學選舉産生,不能是被評議對象,學生代表具有廣泛性),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成立後,其成員名應在班級範圍内公示5天,評議小組負責本班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格初步認定以及民主評議等工作。
2、本人申請:學生本人向班級資助評議小組提出書面申請,如實提交有個人承諾的《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3、資格審查:班級集中審核上交的材料,檢驗其真實性。
4、班級評議:班級資助評議小組依據學生的家庭情況,秉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貧困生評定細則,進行等額評定,評選出占本班總人數30%的貧困生,另外至少80%的貧困生要與去年是相同的。
5、班級公示:将評議結果和評議小組成員名單在全班公示,征詢大家的意見,接受同學們的監督。
6、反饋信息:聽取班上同學反饋的意見。
7、根據反饋信息調整:收集同學們的意見和建議,如有異議,則需要認真做出合理的調整,并公示。
8、班級上交材料到學院:确保班級内部無異議後,貧困生填寫兩份《湖南科技大學2020-2021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交至勤工助學部處,并将班級彙總表電子檔發到勤工助學部郵箱307163329@qq.com。
9、學院評議和審核:首先由各年級輔導員與各年級長對各年級的貧困生資格進行審查,然後再由學院貧困生認定工作小組對全院的貧困生進行資格審查,接受反饋信息并核實情況,做适當的調整。
10、學院公示:學院資助工作小組進行審核後,認定結果将分成三榜分别在班級群、學工辦外面的公告欄、七區公告欄、八區公告欄、二食堂公告欄進行五天公示5個工作日,期間如有反饋意見或異議,可将意見以郵件形式發到2003网站太阳集团資助工作監督郵箱——307163329@qq.com,或者直接電話反映到勤工助學部。
11、公示後調整定榜:在學院公示第一榜和第二榜期間,将會把收集到的反饋信息及時交與書記、老師,并結合班主任與班内同學交流了解的情況,進行商讨,做出合理調整。第三榜為最終榜,公示後不得再變,交至學校。
七、認定時間安排
10月19日,給學院17、18、19、20級班長開會通知貧困生認定工作安排。
10月19日-10月22日,班級成立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定貧困生,并公示,接受反饋。
10月25日-10月30日,學院貧困生認定工作小組讨論評定貧困生名單,并公示,接受反饋。
10月31日-11月2日,公示無異議後,收集、審核貧困生認定表等材料。
八、監督管理
1、為切實做好本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我院的“資助工作信箱”307163329@qq.com接受政策咨詢和問題投訴。
2、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不能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已經通過認定的,應立即取消其受助資格并清理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庫。
(1)生活奢侈浪費,購買與學習無關的高檔電子産品、高檔時裝、高檔化妝品或其他高檔消費品者;
(2)經常自費旅遊且消費較高者;
(3)有抽煙、酗酒等不良嗜好且經教育不改者;
(4)擅自在校外租房或沉溺營業性網吧者。
3、我院每學年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格複查,并不定期随時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者,學院将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工辦
202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