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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進博士轉正和落實人才引進待遇情況說明

新進博士轉正和落實人才引進待遇情況說明

一、轉正時間和提交轉正程序

1.轉正時間:試用期滿半年,即報到之日起工作滿六個月,可申請轉正。

2.轉正程序:

①本人填寫《湖南科技大學新進教師試用期考核情況表》(人事處網站下載);

②将考核情況表、網絡培訓證書電子版提交至所在單位黨政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通過學校辦公系統以請示形式分别提交至系主任(專職科研人員此流程省略)、所在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内容需明确是否同意轉正);

③由所在單位辦公室主任通過辦公系統提交至人事處。

二、人才引進待遇的落實

1.享受待遇前提:轉正後,如果是同意解決配偶工作的,需配偶來校辦理報到上班相關手續。

2.待遇啟動方式:

①轉正後簽訂來校工作協議書(如果是配偶來校工作的情況需夫妻雙方共同簽署該協議),内容将明确安家費、科研啟動費等相關待遇,以及工作服務年限等其他事宜。辦理地點為人事處師資科。

②待遇執行标準以校紀要同意引進本人的當年人才引進政策為準,應屆博士如果符合優秀博士條件(2016年12月31日前校務會同意)需提交《湖南科技大學引進人才優秀博士申請表》(人事處網站下載,電子版由黨政辦公室主任以請示形式通過辦公系統提交至人事處)。與轉正請示同一時間提交,但分為兩個請示。

③科研啟動費由人事處提供名單至科技處(理工科類)、社科處(文科類),科技處、社科處與本人聯系,最終以科研報賬形式使用經費。一般人事處于每學期期末提供一次名單。

④安家費的領取方式(不需報賬)分為按工作服務年限平均提取和一次性借支兩種。平均提取方式為每滿服務期一年可領取(總金額/服務年限)的費用,本人到人事處師資科科長處填寫領款單,領導簽字審批後彙入本人工資卡。一次性借支方式前提是于服務期内在長株潭地區擁有一套住房,憑房産證/不動産證原件(如果是共同所有性質需提供兩本)或者博士畢業證、博士學位證、購房合同(帶有電子二維碼的格式合同)三件原件到人事處師資科科長處辦理借支程序,領導審批後由财務彙入本人工資卡,抵押的證件在服務期滿後領回。

說明:1.二手房交易由于沒有電子二維碼的合同因此隻能用房産證/不動産證抵押。2.服務期内任何時間購買了住房,均可将安家費餘款通過抵押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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