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技術實訓室使用管理規定
時間:2023-09-18 10:56:16
一、本實驗室是開展實驗教學、專業技能訓練和相關教育産品開發的場所,一般不得用于做其他與實驗教學無關的事項。
二、實驗室承擔按教學大綱和實驗教學任務規定的相關課程實驗教學工作,如有調整,須提前三天辦理調課手續并告知實驗室管理人員。因其他特殊情況在教學計劃之外需要使用實驗室的,應提前一周填寫使用申請單,并經學院領導、實驗教學中心主任批準後方可使用。
三、使用者應熟悉、掌握音頻錄制設備系統的功能和操作流程。未經同意,不得擅自修改軟件系統相關參數及設置,不得擅自改動設備的連接線,嚴禁在音頻錄制主機上私自安裝軟件,不準擅自移動或拆卸任何設備,不準擅自把設備拿出室外使用。如因違反規定造成設備損壞或引發意外事故,由當事人按規定照價賠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學生操作設備時,一定要在實驗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按操作規程進行,避免因人為造成設備損壞。如有設備異常或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
五、學生不得做與實驗無關的内容。凡進入錄音區域者要保持鞋底幹淨,必要時要穿鞋套,嚴禁穿帶有釘子(或其它可能造成吸音地面損壞)的鞋進人錄制區。
六、凡是參加實驗室實驗教學課程的人員,嚴禁攜帶食品、飲料以及與實驗無關的物品進入實驗室;嚴禁在實驗室内大聲喧嘩、亂扔紙屑雜物、随地吐痰、吸煙等;保持室内清潔,嚴禁在牆面、桌面、儀器設備上刻寫塗畫。
七、注意用電安全,室内嚴禁明火!嚴禁外用大功率電器設備。如需搭建、安裝布景或放置其他材料,在審批同意後按消防條例有關要求實施,使用後及時拆除移走,室内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八、實驗結束,要認真填寫相關實驗記錄。實驗指導教師應督促、檢查學生對錄制文件、臨時文件等進行清理,按程序退出登陸狀态,設備、桌椅等歸位擺放整齊,關閉設備電源,确認收拾整齊、沒有任何安全隐患後鎖好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