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心理輔導實訓室使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9-18 11:07:28
一、團體心理輔導對象為全體在校大學生,團體輔導時間由團體心理輔導老師(團體領導者)确定,團體成員必須按時參加。
二、團體成員在團體輔導過程中,應明确團體規範,遵守團體契約,做到真誠、不作評價。
三、團體成員應積極配合團體領導者的工作,維持團體心理輔導室内的正常秩序,禁止大聲喧嘩、說笑、打鬧等。
四、團體領導者和團體成員應自覺維護和保持團體心理輔導室公共衛生,不吃零食、不吸煙、不随地吐痰、不随意損壞輔導室内的公共設施。
五、團體領導者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時必須關好窗、鎖好門,切斷電源、多媒體等電器設備的電源。嚴禁在室内私接電源,否則造成的損失應由直接責任人承擔,并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