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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网站太阳集团儀器設備、實驗場地計劃外使用的若幹規定

為了加強學院儀器設備和實驗室的管理與使用,在保證實驗實踐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的同時,服務教師的教學科研和學生創新能力的培養、特制定本辦法。

一、儀器設備計劃外使用

實驗室設備是供學生實驗實習和完成作業所用,凡是在實驗課時以外需要借用儀器設備者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 學生在實驗計劃外需要借用儀器設備的,均需填寫設備外借申請單,并請一名本院老師做為指導老師為其負責簽字擔保,再由分管領導批示後辦理,借用期間由負責老師督促學生保障設備的安全并按時歸還。

2. 借用者不得用所借設備用于私人拍攝和從事商業活動;

3. 原則上不允許攜帶借用設備到校外活動,如有特殊情況,須與負責老師聯系并得到批準;

4. 愛護借用設備,使用後及時歸還;無故逾期不還者,取消以後借用實驗室設備的資格;

5.借出期間不愛惜設備,緻使出現劃傷、碰傷、人為損壞、丢失者均按原物賠償。(賠償方法:按原物購買歸還,或按市場價格賠償。委托學院修理的,按發票數額付全額修理費)

二、實驗場地計劃外使用

1、據實際情況,本着充分利用的原則,在正常上班時間内,如果實驗場地有空,教師均可與相關管理人員提前聯系後,帶領學生進入實驗場地開展教學科研活動。活動過程中教師必須在場。

2、計劃外使用實驗場地時,由申請使用的教師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活動結束時将室内的物品和用具整理歸位,并督促做好室内衛生,關好水電(尤其是空調、投影、電腦等)後方可離開。

3、使用實驗場地時,不得将食物帶到室内,不準在實驗場地内打鬧和大專喧嘩,不得私自亂動設備間和接線。

4、非正常上班時間内需要使用實驗場地的,需向主管院長提出書面申請并得到批示後辦理。

5、計劃外使用期間出現故障和問題時,需及時與管理人員聯系,視情況進行處理。

6、違反以上規定的計劃外使用,實驗室人員應拒絕執行。

 

2003网站太阳集团

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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