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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攝影實訓室使用管理規定

一、實驗室是開展實驗教學、專業技能訓練和相關教育産品開發的場所,一般不得用于做其他與實驗教學無關的事項。

二、實驗室承擔按教學大綱和實驗教學任務規定的相關課程實驗教學工作,如有調整,須提前三天辦理調課手續并告知實驗室管理人員。其他特殊情況教學計劃之外需要使用實驗室應提前一周填寫使用申請單,并經院領導、實驗教學中心主任批準後方可使用。

三、進入攝影實訓室要保持鞋底幹淨,必要時要穿鞋套。使用者應熟悉、掌握室内攝影燈光和背景相關設備的功能和操作流程。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改動設備的連接線,不準擅自移動或拆卸任何設備,室内的設備儀器及一切物品未經許可不能帶出室外,如确有需要,必須取得管理人員的同意,并要求填寫外借申請。如因違反規定造成設備損壞或引發意外事故,由當事人按規定照價賠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學生不得做與實驗無關的内容。學生操作設備時,一定要在實驗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按操作規程進行,避免人為造成設備損壞。如有設備異常或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

、凡是參加實驗室實驗教學課程的人員,嚴禁攜帶食品、飲料以及與實驗無關的物品進入實驗室;嚴禁在實驗室内大聲喧嘩、亂扔紙屑雜物、随地吐痰、吸煙等保持室内清潔嚴禁在牆面、桌面、儀器設備上刻寫塗畫。

、注意用電安全,室内嚴禁明火!嚴禁外用大功率電器設備。如需搭建、安裝布景或放置其他材料,在審批同意後按消防條例有關要求實施,使用後及時拆除移走室内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八、實驗結束,要認真填寫相關實驗記錄。實驗指導教師應督促、檢查學生按程序将背景歸位和關閉燈光照相機、桌椅等歸位擺放整齊,關閉設備電源,确認收拾整齊、沒有任何安全隐患鎖好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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